食用穿山甲被解聘
發布日期:2018-05-22 關鍵詞:食用穿山甲被解聘 ,食用穿山甲被解聘 當事人以為越南允許食用穿山甲 已有 4147 人瀏覽
食用穿山甲被解聘 當事人以為越南允許食用穿山甲
原標題:跑到國外吃穿山甲,就沒事了嗎
到國外吃穿山甲事件表明,追責不應該止步于公司內部處理,有關部門應該主動介入調查,依法追責,徹底堵住一些人跑到國外吃野味的僥幸心理。
“在峴港(越南城市)吃穿山甲果子貍、蛇。最好吃的是穿山甲血做的炒飯!”因為一條“曬食譜”的微博,某知名房產公司一下屬公司負責人將面臨被解聘的境地。
5月20日,該公司在官微發布《聲明》,稱此事“暴露了公司在員工行為管理和價值觀教育上仍然存在疏忽和漏洞”,表示將“加強培養員工環保意識”。
盡管該負責人自述“誤以為”當地允許食用穿山甲,自己是出于“對常識的缺乏和對法律法規的無知”,才犯下如此錯誤,但將問題歸于“不察之過”、“無心之失”,顯然有避重就輕之嫌,并不能讓人信服。
穿山甲并非僅僅在中國屬于保護動物,在東南亞各國(包括越南)都受到法律保護,于2017年1月開始生效的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》亦禁止任何穿山甲的國際貿易活動。
近年來,中國加大查處和打擊力度,不僅嚴查國內的非法獵殺行為,也堅決斬斷穿山甲走私通道,每年都要破獲大量的穿山甲走私案。可以說,這早已屬于一種常識,并不存在任何理解接受的困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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