盜個QQ號小心判7年
發布日期:2009-01-06 關鍵詞:深圳石巖平面設計,石巖畫冊設計 已有 7567 人瀏覽
自互聯網誕生以來,瘋狂的黑客和病毒就讓無數用戶深受其害卻無法可究。近日,刑法修正案(七)草案增加了如下規定: “侵入其他計算機信息系統,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、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,或者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,情節嚴重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;情節特別嚴重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”
新增規定妥善解決了當前刑法在保障網絡安全方面的不足,對利用電腦進行攻擊構成犯罪的規定更為細化。新規基于目前社會上大多數公民利益相關的,涉及公民隱私、影響正常社會秩序的一些計算機犯罪行為,關乎社會上大多數公民的利益。以后,即便用戶QQ、網游賬號被盜,也可以依據刑法追究盜號者的刑事責任。
此前,刑法規定,造成計算機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構成犯罪,或侵入國家特定系統如國防系統等危害到國家安全的將構成犯罪。但實際上,絕大部分“病毒”、“黑客”案件是針對網游服務器、網友賬號和密碼、電子銀行系統等民用系統進行的,這些民用服務系統都不屬于“尖端科學技術領域”,因此,也就無法構成“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”。
如果這些黑客只是竊取信息,而不進行任何改動和破壞活動,按照此前刑法286條的規定,又不構成“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”。由此,黑客侵入這些服務器可以不用承擔刑事責任,導致司法機關在處理越來越多的“病毒”、“黑客”案件時,無所適從,捉襟見肘。
目前,病毒制造者和黑客已經形成“產供銷一條龍”的產業鏈。新規定通過追究病毒編寫者的刑事責任,可以對黑客產業鏈起到“釜底抽薪”的作用。那些編寫“病毒”、“木馬”程序的電腦高手,也無法繼續“逍遙法外”;那些明知他人實施黑客行為而為其編寫程序的人,即使沒有直接參與實施具體的黑客行為,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。
網友賬號和密碼、電子銀行系統關系到大量網民的信息安全和虛擬財產安全,如果被侵入,勢必造成巨大的社會危害。有鑒于此,對現行刑法進行有針對性的修改是一件利國利民,并且有利于中國信息安全和電子商務發展的重要立法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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